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孔玉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岳修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岳修峰先生将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岳修峰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件:岳修峰先生简历岳修峰先生,男,1968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镇江大东造纸厂、镇江市审计事务所,现任江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兼任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岳修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岳修峰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