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谨慎、认真、勤勉的履行职责,充分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陈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后,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国际会计师。现任北京鼎格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自2024年5月24日开始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三、出席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召集并主持了任期内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查,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内参加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了参加会议外,还进行了现场考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掌握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辽宁辖区以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切实提高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的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七、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请审议。
独立董事:陈岗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