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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程: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3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纪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减轻公司债务压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城投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汇泉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向公司出具了《债务豁免函》,通知豁免公司总计8.5亿元的债务。

本次债务豁免行为系单方面、无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本次豁免后,就已豁免债务,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城投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汇泉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不再以任何方式向公司进行追索。豁免事项自《债务豁免函》盖章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杨纪国先生、崔明寿先生、张海锋先生、司伟先生回避表决。

二、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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