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5-042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2025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9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8,679,4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45,806,346股的
27.016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86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53,138,4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45,806,346股的13.7142%。合计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51,817,9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45,806,346股的40.7311%。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外的其他股东)8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4,789,4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45,806,346股的13.8037%。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50,838,5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7%;反对57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弃权40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3,810,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6%;反对57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9%;弃权40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50,853,8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8%;反对56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7%;弃权39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3,825,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6%;反对56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4%;弃权39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50,836,8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5%;反对57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40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3,808,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9%;反对57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4%;弃权4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60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50,832,5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9%;反对56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8%;弃权41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3,804,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2%;反对56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6%;弃权4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2%。
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50,986,5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4%;反对56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4%;弃权26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3,95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37%;反对56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5%;弃权26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50,943,2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6%;反对531,2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7%;弃权34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3,914,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6567%;反对531,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5%;弃权34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8%。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49,874,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6%;反对1,132,5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6%;弃权810,5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2,846,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74%;反对1,132,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5%;弃权810,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1%。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734,430,5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73%;反对16,787,8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30%;弃权59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7,402,0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758%;反对16,787,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89%;弃权59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任宝明律师、王茜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欣旺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案程序、内容和提案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