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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喻: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3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因民间借贷纠纷,杭州越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越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裁决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汉天喻”)等六方共同向杭州越秀偿还借款本金6,000万元及暂计利息260万元,并承担仲裁所产生的法律费用,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4日、2025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法院对申请人武汉天喻与被申请人杭州越秀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武汉天喻请求确认武汉天喻与杭州越秀之间就《借款合同》相关争议不存在有效的仲裁条款(本案的仲裁协议约定于《借款合同》中,武汉天喻并非该《借款合同》的签约主体),经审查,法院认为武汉天喻并非仲裁协议当事人,不受仲裁协议拘束,确认武汉天喻与杭州越秀之间不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申请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杭州越秀贸易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案件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沪01民特258号)。

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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