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1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崔凯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及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披露的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24-028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股份”或“公司”),拟以债权人民币3,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辽宁聚龙金融自助装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辽宁聚龙金融自助装备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8,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对辽宁聚龙金融自助装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拟以债权人民币2,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国家金融安全银行业务培训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国家金融安全银行业务培训服务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300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对国家金融安全银行业务培训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80%增加至97.39%。详见公司《聚龙股份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