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公司通过邀标选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与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综合考虑,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钟廉、胡文言、康志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