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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文言)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文言)

本人作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做到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2023年度,本人均提前详细阅读了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所有议案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且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名称会议议案独立意见类型
12023年3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3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独立董事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同意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发行非公开公司债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3年6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3年8月1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抵押反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3年9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融资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兼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对相关议案进行专业判断,为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于独立董事李瑶女士届满离任后选取新独立董事一职,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按照选择标准,程序上做到对相关候选人的提名,并最终完成了相同领域的独立董事康志红女士的聘任,实现对公司高级人才的补充,推动公司可持续成长。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本人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并就各定期报告、重大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2023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中,本人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发来的相关违规案例等学习资料,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4年,我将继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进一步加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胡文言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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