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瑶)本人作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做到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共参与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2023年度,本人均提前详细阅读了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所有议案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且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议案 | 独立意见类型 |
1 | 2023年3月3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2023年4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独立董事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 同意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发行非公开公司债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兼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对审计部季度工作汇报、定期报告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合理性说明和审核意见。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财务信息及披露、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审核,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认真核查了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听取公司年度考核方案,同时对公司高管考核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时间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和义务,认真研读公司的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督促公司加强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努力。报告期内,本人任职已届满六年,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信任,祝愿公司未来发展越来越好。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瑶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