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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10 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住房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国投智能:关于向关联方转让河南中电信应收账款债权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3

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国投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

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转让河南中电信应收账款债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投智能)的关联方厦门柏科汇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科汇银)拟受让公司对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电信)的应收账款债权,受让价格为9,592.25万元。截至2025年1月23日,公司对河南中电信债权账面余额为6,714.57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以应收账款原值定价。

2.柏科汇银与公司属于共同法定代表人滕达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且以应收账款原值转让的方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有效盘活资产,尽快回收资金。国投智能拟将公司对河南中电信的应收账款债权9,592.25万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予柏科汇银,以应收账款原值为定价依据。柏科汇银已获悉以上项目为“背靠背”收款条件、至今零回款且河南中电信主要经办人员人事调整的情况,但该企业生产运营正常,具备偿还能力。为保障国投智能及其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柏科汇银拟整体受让公司对河南中电信的债权。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转让河南中电信应收账款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滕达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柏科汇银与公司属于共同法定代表人滕达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柏科汇银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债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要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工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柏科汇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2BBNF3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9,000 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滕达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188号2209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10 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住房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滕达100%
合计100%

(三)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年(经审计)34,106.627,934.678,189.57-317.84
2024年(未经审计)36,104.756,128.658.74-1,808.20

(四)征信情况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等,柏科汇银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履约能力分析

柏科汇银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标的债权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标的债权是公司基于项目合同对河南中电信享有的人民币9,592.25万元的应收账款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如有)等,该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9,592.25万元,具体转让标的以公司与柏科汇银签订的具体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经双方协商同意,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确定为合同额9,592.25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且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债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转让方):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厦门柏科汇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转让价款

经双方友好协商,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9,592.25万元。若后续因继续履行合同、债权债务抵销导致标的债权扣减的,公司应在相应事项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受让方,并根据扣减金额及时扣减或退还已支付的债权转让价款。

(三)支付条款

协议约定,转让款实行分期支付,协议生效之日(含)30日内支付52.13%,即人民币5,000.00万元; 协议生效一年之日(含)起30日支付尾款,即人民币4,592.25万元。

(四)其他条款

如甲方因本次标的债权转让需要向河南中电信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同意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五)协议的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且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 个月公司与柏科汇银发生的关联交易(非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如下表所示:

事项概述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公司为满足日常办公需要,与厦门柏科汇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向柏科汇银租赁其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 188 号 32,735.15 ㎡ 平方米房屋,作为公司厦门总部办公场所,年租金为2,356.94 万元/年,租赁期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39 年 6 月 30 日,免租期为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调整数字立方大厦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024-46)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河南中电信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2,877.68万元。本次债权转让完成后,前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2,877.68万元,将在2025年一季度冲回并体现。本次债权转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025年1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公司对河南中电信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滕达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 拟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

5. 关于拟整体受让国投智能对河南中电信债权的通知;

6.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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