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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4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1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长沙国家生物医药园(319国道旁)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峰女士因公出差,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共同推选董事戴新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 104 人,代表股份数 337,534,5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2805 %。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有效表决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为 5 人,代表股份数 296,837,0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9769 %。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99 人,代表股份数40,697,5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036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7,227,38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0%;反对 23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 %;弃权 6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表决情况:同意1,717,6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282%;反对2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84%;弃权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34%。

提案2.00 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7,221,38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2%;反对2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9%;弃权6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1,6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19%;反对24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22%;弃权6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60%。

提案3.00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7,225,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5%;反对 24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7%;弃权6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5,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393%;反对24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47%;弃权6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60%。

提案4.00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37,221,38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2%;反对2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9%;弃权6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1,6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19%;反对24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22%;弃权6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60%。

提案5.00 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37,220,88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1%;反对24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9%;弃权6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1,1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072%;反对2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71%;弃权6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57%。

提案6.00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37,224,48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1%;反对24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7%;弃权6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4,7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850%;反对24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97%;弃权6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54%。

提案7.00 审议通过《关于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42,70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93%;反对29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1%;弃权19,20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896%;反对29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619%;弃权19,2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5%。

提案8.00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42,65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54%;反对33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728%;弃权22,30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820%;反对33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164%;弃权22,3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6%。

提案9.00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戴新西、龙麒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335,049,57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8%;反对330,50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弃权1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235%;反对330,5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28%;弃权11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36%。

提案10.00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37,215,58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5%;反对29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8 %;弃权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05,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454%;反对29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064%;弃权1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2%。

提案11.00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37,222,78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反对29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2%;弃权2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3,0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010%;反对29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619%;弃权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1%。

陈庆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12.00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37,221,28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2%;反对24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6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1,5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269%;反对24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47%;弃权6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3.00 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337,221,28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2%;反对24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7%;弃权6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1,5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269%;反对24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777%;弃权6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5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4.00 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337,221,28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2%;反对24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6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1,5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269%;反对24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47%;弃权6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靖珂、吴娟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现场会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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