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6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 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9 名。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肖明智、董事王振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长6 个月,除上述调整之外,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董事肖明智、董事王振国回避表决此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二、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年1月2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