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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力药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斌)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斌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任期内的工作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本人潘斌,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上海东方华银律所首席合伙人等职务。现任上海虎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卓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曾任公司独立董事,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2024年5月10日卸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加了任职期间召开的1次董事会,没有缺席和委托出席情况,并根据审议结果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情况。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任职期间内召开的1次股东大会。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的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会议,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薪酬政策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等相关议案,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发展提出专业意见,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关注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如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也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告,勤勉认真履职,2024年度任职期间(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0日)累计现场工作时间5天,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正常联系,发挥本人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或重大事项并提交相关资料,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

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提供担保事项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需要。本人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在银行的信用记录良好,未发生不良借款,资产负债情况 较为稳定,财务风险可控,公司持有其81%的股份,能够较为有效的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严格执行了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人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

金使用效率,提升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

(六)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

(七)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为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2024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在此基础上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任期届满,本人自2024年5月10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感谢公司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配合与支持,同时希望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潘斌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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