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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2025-03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2025-037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51号12栋601室福能厅。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由董事、董事长冼彬璋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372人,所持股份156,376,3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83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人,所持股份152,644,0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7756%;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371人,所持股份3,732,3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80%。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后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519,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21%;反对74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1%;弃权10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75,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441%;反对74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730%;弃权10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29%。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455,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12%;反对82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88%;弃权9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1,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320%;反对82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548%;弃权9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3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390,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94%;反对876,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08%;弃权10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46,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797%;反对876,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972%;弃权10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3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327,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93%;反对948,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6%;弃权10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83,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971%;反对948,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155%;弃权10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73%。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68,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16%;反对1,001,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06%;弃权10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4,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190%;反对1,001,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409%;弃权10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01%。

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宣读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对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2024年度履职概况、重点关注事项及总体评价和建议等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宁梓、姚卓蕊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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