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下午4:00以现场及电子通信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日以电子信息等书面形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以电子通信方式参加会议监事1人,为吴海华女士。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海华女士召集,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由职工代表监事甄楚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解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本议案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关联监事吴海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冯树彬先生签订《业务合作合同》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关联交易价格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关联监事甄楚轩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