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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富龙: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5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电话、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东生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王艳女士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2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投票结果:赞成票,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0%。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及相关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60万股。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2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投票结果:赞成票,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0%。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相关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归属6.6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投票结果:赞成票,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0%。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及相关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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