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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8人,注册会计师共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193.4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

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2月17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审计意见: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综合考虑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审计5年,根据公司自身发展需要,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经审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重要风险领域、审计报告类型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负责人的沟通及对其相关资质进行审查,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5年1月26日,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人员开展2024年报沟通会,对审计前期工作、公司基本情况、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5年4月17日,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相关审计进展及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5年4月25日,第六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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