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天晟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10:30在公司10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春雨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5-015)。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未来可持续发展及维护股东长远利益等因素,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未违反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21)。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公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企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了当前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适用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修订后的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定性标准(一)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外部机构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二)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未达到重大错报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三)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一)重大缺陷: 错报大等于营业收入总额的5%;错报大等于资产总额的2%。 (二)重要缺陷: 错报大等于营业收入总额的2%,小于营业收入总额的5%;错报大等于资产总额的1%,小于资产总额的2%。 (三)一般缺陷: 错报小于营业收入总额的2%;错报小于资产总额的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定性标准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一)重大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二)重要缺陷:公司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三)一般缺陷: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根据具体情况,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八)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文件,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合计66,000万元(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贷款、涉外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保理等形式的融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6年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及其他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超出上述额度的贷款,仍须按《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权限范围内审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决议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拟定为:公司监事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按其所任公司或子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职务薪酬。

因支付薪酬产生的赋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借款提供最高额度66,000万元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且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124,075,158.62元,实收股本325,984,34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并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等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