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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1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155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4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就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由于年报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同时相关问题需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完成上述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4年6月7日(星期五)答复年报问询函的相关问题。公司将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及网站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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