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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467号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467号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东方国信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鉴证报告 第2页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东方国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东方国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东方国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东方国信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万奇(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旭

中 国 · 上 海 2024年04月19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2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1,522,842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4.9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452,830.1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3,547,164.80元。2021年4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国富验字[2021]11480001号)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71,488.9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余额为9,849.11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具体情况为:

项目募集资金发生额(万元)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25,778.27
减:现金对价支出-
手续费支出0.05
募投项目支出16,444.84
加:专户利息收入515.7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9,849.11

专项报告 第2页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已在广发银行北京方庄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和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3家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河证券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账号账户余额
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20000001027500041891877459.3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6332021983,903.16
广发银行北京方庄支行955088022233290047922.00
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已注销)20000001027500041891771-
合计--4,384.46

注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理财转出7,5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7,500.00万元。注2: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转出7,500.00万元,且已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尚有2,035.35万元未转出募集资金账户所致。

专项报告 第3页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71,488.9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余额为9,849.11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募集资金到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闲置募

专项报告 第4页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截至2024年2月23日,公司存在超授权期限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虽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均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且在形式上属于保本产品,但仍具备一定的理财属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就超出授权期限部分进行追认。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截至2024年2月23日,公司存在超授权期限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虽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均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且在形式上属于保本产品,但仍具备一定的理财属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就超出授权期限部分进行追认。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针对上述问题,公司于2024年1月自查发现后即停止继续购买,并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分

专项报告 第5页

析;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督促证券部对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就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切实纠正其理解和认识偏差问题,要求相关人员树立合规意识,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确保未来不再有类似事项发生。

四、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04月19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4月1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1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9,354.7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444.8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1,488.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东方国信云项目28,743.5528,743.5510,657.3723,563.7281.98%2023年12月31日--
5G+工业互联网融合接入与边缘计算平台项目17,692.2217,692.225,787.4714,822.6083.78%2023年12月31日--
工业互联网云化智能平台项目8,918.958,918.95-9,102.63102.06%2023年12月31日--
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24,000.00-24,000.00100.00%----
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合计--79,354.7279,354.7216,444.8471,488.9590.09%--------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79,354.7279,354.7216,444.8471,488.9590.0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募集资金到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报告期内未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截至2024年2月23日,公司存在超授权期限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虽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均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且在形式上属于保本产品,但仍具备一定的理财属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就超出授权期限部分进行追认。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2页

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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