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书面同意豁免提前三日发出通知的时限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吉红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编制的《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