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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5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编号:2021-061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积极配合公司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经综合评估,提议改聘立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汇进行了事前沟通,中汇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中汇前期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王耀华1997年2016年2012年2021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丽雅2018年2018年2018年2021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之祥2008年2008年2011年2021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耀华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18年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18年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18-2020年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18-2020年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年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曾丽雅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18-2020年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之祥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19年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18-2020年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18-2020年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7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重大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中汇已为公司提供3年审计服务。2020年度,中汇对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为积极配合公司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也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汇进行了事前沟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允许立信与中汇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将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和了解,认为立信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理由恰当,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立信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职业操守,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理由恰当,聘任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聘任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监事会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六)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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