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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为积极配合公司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徐有利先生、张孝娟女士申请辞去监事职务。经现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监事会提名李学家先生、黄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逐项表决,表决结果为:

(1)补选李学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补选黄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选举出新监事就任前,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的义务和职责。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4月28日

附件:

李学家先生:51岁,经济学硕士,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2011年10月至2013年8月在珠海港达海港务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在珠海港中石化船舶燃料销售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1月在珠海港通江港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在珠海港通江物资供应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在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部长;2020年8月至今在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工监事。

李学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黄辉先生:51岁,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物流师。主要工作经历:2011年1月至2012年5月,在珠海港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2年12月,在中国珠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20年10月,在中国珠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任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在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企业管理部部长。

黄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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