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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0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基于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综合考虑,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1]0374号),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1,934,562.93元,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831,008.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2,200,641.8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8,603,711.53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处于拓宽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方式的重要阶段,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经营角度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

公司当前正处于拓宽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方式的重要阶段,公司需要加大投入,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和利润增长点,资金需求较大。为保证公司稳定的现金流

及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拥有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运营和投资建设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当前正处于拓宽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方式的重要阶段,公司需要加大投入,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和利润增长点,资金需求较大。为保证公司稳定的现金流及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拥有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决定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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