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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5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在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秀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泳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暨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实施公司在西部地区的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四川泳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10,000万元(其中1,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项目增资主要用于四川泳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在四川省遂宁市投资建设“智能玻璃深加工项目”,公司与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就上述项目的投资签署《投资协议书》。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泳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暨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部分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卢秀强先生、董事陆秀珍女士、董事卢相杞先生与新余修齐平治教育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公司拟处置所持有花火(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股权、新余修齐平治教育产业基金(有限合伙)10%份额,上述两项对外投资主要是前期公司为实施教育产业战略布局需要,鉴于公司已于2019年出售幼儿教育产业并完成交割,同时为盘活存量资产,公司拟将上述两项对外投资股权进行处置。本次公司处置上述两个参股子公司股权主要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处置存量资产,回笼资金,聚焦主业可持续发展,且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部署。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有效期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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