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124,888,872.88元,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419,146.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6,730,915.77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2,200,641.80元。
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618,502,423股为基数,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