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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核查意见

2017年11月1日,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强股份”或“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关于<保荐协议>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终止协议》,解除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之持续督导工作转由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承接。自2017年11月1日起,东北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承担持续督导义务,督导期间自2017年11月1日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秀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募集资金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秀强股份拟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27号文核准,秀强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4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006.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893.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1年1月7日,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1]001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不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剩余募集资金
年产150万平方米彩晶玻璃项目4,000.004,299.300.001
薄膜太阳能电池用TCO导电膜玻璃项目4,651.324,651.320.003
苏州盛丰源新材料有限公司3,785.30537.613,247.694
玻璃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4,000.003,426.100.001
年产120万平方米玻璃层架/盖板和年产150万平方米彩晶玻璃生产线2,000.002,000.000.001
年产1000万平方米增透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封装玻璃生产线9,336.007,744.560.001
年产30万平方米家电镀膜玻璃生产线4,496.004,767.700.001
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7,000.004,752.552,247.454
180万平方米彩晶玻璃生产线2,923.002,942.500.001
大尺寸高透射可见光AR镀膜玻璃生产线10,870.008,212.360.002
合计53,061.6243,334.005,495.14

注1:2016年4月22日,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年产150万平方米彩晶玻璃项目”、“玻璃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年产120万平方米玻璃层架/盖板和年产150万平方米彩晶玻璃生产线”、“年产1000万平方米增透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封装玻璃生产线”、“年产30万平方米家电镀膜玻璃生产线”、“180万平方米彩晶玻璃生产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4,018.1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2:2017年5月24日,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大尺寸高透射可见光AR镀膜玻璃项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2,675.3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3:2018年4月19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薄膜太阳能电池用TCO导电膜玻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785.30万元,用于收购并增资苏州盛丰源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苏州盛丰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电站表面玻璃清洁抗灰尘涂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注4:此处金额仅为募集资金余额,不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其他手续费用。

(三)拟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概况及变更原因

1、拟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概况

公司拟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为“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项目”或“原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鉴于公司在无机非金属材料(玻璃材料)领域已形成了特色和优势,取得了多项先进或领先水平的研究成果,对推动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循环经济的实现和节约型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2012年8月15日,经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在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的研发基地,2012年8月28日“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完成并领取营业执照,2012年使用项目资金4,640.52万元购买研究用房。拥有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研发队伍,具有坚实的研究基础,已具备建设无机非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条件,同时,“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可利用南京不同特色高校、研究院所众多、人才聚集、地域环境等优势,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的优秀基础和应用研究人才,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和原创性的研究,形成一批具有原创性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技保障。

新材料项目使用超募资金总投资7,000万元,由秀强股份直接组织实施。投资估算中建设投资为6,030万元,流动资金为970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4,752.5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247.4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扣除相应费用净额318.35万元,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565.80万元。

2、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原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主要是为了解决公司在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玻璃材料)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缺乏前瞻性和原创性,后因玻璃深加工行业市场变化

加之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从审慎、高效用好募集资金的原则考虑,为使募集资金能够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公司决定变更新材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向。

二、本次拟变更超募资金用途

新材料项目使用超募资金总投资7,000万元,由秀强股份直接组织实施。投资估算中建设投资为6,030万元,流动资金为970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4,752.5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247.4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扣除相应费用净额318.35万元,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565.80万元。新材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2,565.80万元,本次拟变更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565.80万用于建设智能厨电玻璃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新材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1、新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投资计划

公司主营白色家电用玻璃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近年来,随着物联网、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普及,智能化产品不断涌现,智能化、高端化已经成为我国家电行业转型升级以及实现持续发展的重要发力点。

国内领先家电企业竞相推出智能化产品,智能冰箱、智能厨电等智能家电产品迅速赢得消费者青睐。为满足客户多样化产品的需要,提升公司玻璃深加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计划使用新材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565.80万元用于新建智能厨电玻璃项目。

2、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公司从事家电玻璃深加工行业多年,一直十分重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的开发,是国内家电玻璃产品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已涉及烤箱、灶具等厨电用玻璃产品的开发及生产,在厨电用玻璃产品的研发及生产工艺上有一定的技术基础。

3、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必要性

从家电普及情况来看,厨电进入中国市场较晚,普及率较其他家电产品处于

低位,目前仍处于普及的初期及中期阶段。近年来,在天然气加速普及的趋势下,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天然气用气人口迅速增长,共同推动厨电烟机、灶具的加速普及。面对下游家电市场的新变化,公司需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实现智能厨电玻璃的规模化生产,从而满足下游厂商产品多样化、智能化的新需求,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继续引领行业的新发展。

4、新募投项目投资概况

项目总投资3,300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2,565.8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序号支出名称投资额(万元)
1光伏车间搬迁及装修费用100
2设备采购2,400
建设支出小计:2,500
7工资及福利555
8办公费20
9流动资金(包括产线调试等不可预见支出)225
流动资金小计:800
合计:3,300

智能厨电玻璃项目预计在2020年6月底前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营。

5、新募投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1)测算依据

序号指标名称测算依据
1年销售收入估算项目建成后,家居产品平均售价按138元/㎡计算,正常年份营业收入6,000万元
2年销售成本估算直接原材料主要为6mm普通玻璃、超白玻璃及油墨等,其他费用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根据测算,项目生产期正常年销售成本为3,868万元
3工资费用估算项目年需直接工资及福利费用555万元
4修理费估算项目修理费用按设备购置费的3%
5折旧费估算房屋和建筑物等按30年计算、机器折旧按10年计算,均有10%的残值率。项目正常年折旧费213.75万元
6税收估算正常年营业税金及附加66.67万元,增值税666.71万元,正常年所得税为184.83万元

(2)经济效益指标

序号指标名称单位经济指标
1平均销售收入万元/年6,000
2平均销售成本万元/年3,868
3平均销售利润万元/年2,132
4平均营业利润万元/年1,232
5所得税万元/年185
6净利润万元/年1,047
7利润率%17.5

经测算,本项目各项财务盈利能力指标较好,总投资收益率为41.89%,所得税后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2.43%,高于设定13%的财务基准收益率,财务净现值为3,499.97万元(税后)远大于0,全部投资回收期为4.09年(税后)。

6、新投资项目存在的风险

(1)经营风险:智能厨电玻璃项目是公司初次涉及的家电行业新领域,因此在培育客户、市场开拓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在新建初期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2)管理风险:该项目管理团队是新组建的,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开拓低于预期、人才储备不能随业务增长而同步提升等不确定性因素,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公司将对产品市场、技术、生产等方面做出进一步详细的规划与安排,以规避相关风险。

四、本次变更超募资金用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新材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565.80万用于新建智能厨电玻璃项目,符合家电行业的发展趋势,有助于公司扩大销售渠道,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为公司提供新的发展机会和空间;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盈利能力,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综合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五、履行的相关程序

秀强股份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议案》,同意本次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用途,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超募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品结构,对促进公司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本次变更超募资金用途,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超募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变更超募资金用途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最大化,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秀强股份本次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秀强股份本次使用新材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565.80万用于新建智能厨电玻璃项目,有助于公司扩大销售渠道,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基于以上意见,东北证券对秀强股份本次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事项无异议,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核查意见所提示的本次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可能面临的风险。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尔珺 张旭东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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