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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6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编号:2019-044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在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秀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9年10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2019年10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赵庆忠先生、程鹏先生、高迎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拟定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的核查意见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赵庆忠先生、程鹏先生、高迎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为了保证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赵庆忠先生、程鹏先生、高迎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为具体实施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派息或配股等事项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必要时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股东大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卢秀强先生、卢相杞先生、陆秀珍女士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提升整体收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将位于江宁区麒麟街道东麒路277号富力城8幢102室房屋租赁给公司控股股东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秀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开展业务项目经营场所。上述租赁场所建筑面积共计2,314.69平方米,年租金72.91万元。本次租赁期限5年,租金标准每两年递增5%。《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独立意见2019年10月26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原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建设主要是为了解决公司在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玻璃材料)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缺乏前瞻性和原创性,后因玻璃深加工行业市场变化加之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从审慎、高效用好募集资金的原则考虑,为使募集资金能够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公司决定变更新材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建设“智能厨电玻璃项目”。

《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公告》、保荐机构发表的保荐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独立意见2019年10月26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1月11日下午14:00在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6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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