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2)会计准则修订
2019年5月9日,国家财政部于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相关通知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