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1日,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强股份”或“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关于<保荐协议>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终止协议》,解除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之持续督导工作转由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承接。
自2017年11月1日起,东北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承担持续督导义务(以下简称“持续督导”),督导期间自2017年11月1日至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持续督导工作结束。
公司近日收到东北证券《关于变更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东北证券曾指定郑克国先生、张旭东先生作为秀强股份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现因郑克国先生离职,东北证券指定张尔珺女士担任秀强股份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秀强股份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变更为张旭东先生、张尔珺女士。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0月24日
附件:
张尔珺,女,法学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为东北证券投资银行管理总部业务董事。曾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了龙洲股份首发项目、回天新材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并参与了和光商务、ST圣方及ST北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目前参与奇士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项目的辅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