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在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8年8月28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8年8月28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等相关规定,同意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8年8月28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