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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06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5日(星期四)下午14: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4日15:00至2018年7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 2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秀强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1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91,462,1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7591%,其中中小投资者 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卢秀强先生、陆秀珍女士、卢相杞先生、赵庆忠先生、程鹏先生、高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候选人卢秀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卢秀强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 291,462,1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 选举候选人陆秀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陆秀珍女士当选。同意股份数 291,462,1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 选举候选人卢相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卢相杞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 291,462,1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股  2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 选举候选人赵庆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赵庆忠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 291,462,1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5 选举候选人程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程鹏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 291,462,1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6 选举候选人高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高迎女士当选。同意股份数 291,462,1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徐莉女士、张佰恒先生、邢俊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候选人张佰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张佰恒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 291,462,1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2 选举候选人邢俊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邢俊霞女士当选。同意股份数 291,462,1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2.3 选举候选人徐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徐莉女士当选。同意股份数 291,462,1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朱斌先生、徐有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 选举候选人朱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朱斌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 291,462,1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2 选举候选人徐有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徐有利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 291,462,1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6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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