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在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独立董事石新勇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邢俊霞女士代为行使同意表决权并签署有关文件。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秀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卢秀强先生、陆秀珍女士、卢相杞先生、赵庆忠先生、程鹏先生、高迎女士六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该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张佰恒先生、邢俊霞女士、徐莉女士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该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该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对以上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董事尤劲柏先生、独立董事吴秋璟先生、石新勇先生在本次届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尤劲柏先生、独立董事吴秋璟先生、石新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于 2018 年 7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在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 2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9日附件: 卢秀强先生:195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江苏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宿迁市新星艺术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秀强光电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秀强光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秀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童梦幼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宿迁市湖滨中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卢秀强先生通过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秀强投资有限公司、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智臻 3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上海百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秀强炎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号、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 2 号间接持有公司 23.96%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卢秀强先生与董事陆秀珍女士系夫妻关系,董事卢相杞先生系卢秀强先生与陆秀珍女士的儿子,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卢秀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卢秀强先生为控股股东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与股东江苏秀强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除上述控制关系外,不存在其他控制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陆秀珍女士:195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宿迁市新星艺术玻璃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宿迁民丰农村合作银行监事、本公司董事。 陆秀珍女士通过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7.97%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陆秀珍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之一卢秀强先生系夫妻关系,董事卢相杞先生系陆秀珍女士与卢秀强先生的儿子。除上述关联关系外,陆秀珍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卢相杞先生: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吉尔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现任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宿迁市润宣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 卢相杞先生通过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1.2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之一卢秀强先生与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陆秀珍女士的儿子。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卢相杞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赵庆忠先生:197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南京大学中小企业 EMBA 研修班在读。曾任江苏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开发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品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家电事业部总经理,四川泳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盛丰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秀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赵庆忠先生通过江苏秀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0.16%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程鹏先生:198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副课长、昆山麦格纳汽车系统有限公司资深成本会计、德莱赛稳加油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成本主管、可成科技(宿迁)有限公司课长,2014 年 2 月进入公司财务部工作,现任公司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苏州盛丰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宿迁市华夏文化博物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程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高迎女士:198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 年进入公司证券部工作,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高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张佰恒先生:196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副秘书长、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秘书长,现任中国工业与建筑玻璃协会常务副会长(法人),中国玻璃控股有限公司(3300. HK)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佰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邢俊霞女士:197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会计学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现任宿迁学院教师。 邢俊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徐莉女士: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教授。曾任江苏省军区幼儿园业务园长,现任南京晓庄学院附属南京小红叶幼儿园园长、南京晓庄学院附属南京实验国际学校副校长。 徐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