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卢秀强先生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信托计划,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所用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2,000 万元,并且不高于人民币 14,000 万元,增持所需资金由卢秀强先生自筹解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说明 1、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增持人基本情况 卢秀强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秀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307,845,56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50%。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 卢秀强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信托计划,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增持本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所用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2,000 万元,并且不高于人民币 14,000 万元,增持所需资金由卢秀强先生自筹解决。 5、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二、其他说明 1、卢秀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卢秀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