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捐赠概述 为了回馈社会,倡扬良好师德师风,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儿童,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捐赠方”)于 2017 年 12 月 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捐赠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向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捐赠人民币 500 万元,用于资助“好园丁”公益项目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受赠方基本情况组织名称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1000005000090795登记机关 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法定代表人 宋秀岩成立时间 1981 年 7 月 28 日社会组织类型 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数额 800 万元 中国儿基会是 5A 级基金会,隶属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中国儿基会是国家级公募基金会,其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是中国以及许可中国儿基会募捐的国家和地区。其宗旨是为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辅助国家发展儿童少年教育福利事业,特别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儿童少年教育福利事业。 三、本次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教能力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为促进和谐,弘扬慈善,推动国家幼教事业的发展,公司积极承担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对中国儿基会进行捐赠资助。本次捐助符合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及教育信念,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形象和影响力。 公司本次捐赠以自有资金进行,捐赠事宜的发生导致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但不改变公司经营利润,预计对公司 2017 年及未来的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