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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28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所核销款项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对公司当期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2、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其他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3、公司本次核销坏账是为了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坏账予以核销。  独立董事:吴秋璟 石新勇 邢俊霞  2017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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