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 2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 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7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7 年 8 月 22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