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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宿迁市华夏文化博物馆有限公司”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01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宿迁市华夏文化博物馆有限公司”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1、对外投资情况 为弘扬传统孝善文化公益事业,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 1,500 万元在江苏省宿迁市项王故里景区内设立全资子公司宿迁市华夏文化博物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文化博物馆”)。 2、审批情况 2017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宿迁市华夏文化博物馆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事宜。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9,776 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秀强 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 28 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产冰箱玻璃、汽车玻璃、家居玻璃,生产钢化、中空、夹胶、热弯、镶嵌玻璃,生产高级水族箱、玻璃纤维制品及其他玻璃制品,生产膜内注塑制品;销售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宿迁市华夏文化博物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地:江苏省宿迁市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主要经营范围:传统文化培训、宣传等(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公司设立文化博物馆得到了宿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宿迁市政府向公司提供了宿迁市项王故里景区二期工程梧桐北巷 12 号楼作为本次项目的实施场地,实施场地共三层,总建筑面积 3,800 平方米,可使用面积为 4,000 平方米左右,文化博物馆建成后将免费向社会开放。 本项目投资总额 1,500 万元主要用于首期建设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装修费、展品征集费、硬件设备添置费等;项目建成后,主要运营、服务人员为社会义工,部分专职人员工资、水电费、展品增加、文化交流、宣传、维修维护等运营费用将通过社会资助、政府补助等方式予以解决。 文化博物馆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始设计、施工,预计将于 2018 年 6 月开馆接待参观人员。 四、项目建设背景 公司一直重视企业传统文化建设,秉承“传统文化育人、科学管理做事”的经营方针,实现公司发展的目标。受益于公司传统孝善文化培训宣贯,员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积极主动工作的态度有了极大的好转,公司在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推广传统孝善文化带来的积极影响广,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成立文化博物馆,全面展示中华民族的孝道历史、孝道演变、孝道在社会教化当中的作用、孝道在家庭当中建设的作用、孝道与企业发展的作用以及全面展示当代孝亲模范人物等。 文化博物馆建成后将免费对外开放,不产生任何效益。本次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历经文化选择、践行、沉淀、思考后,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直重视社会责任的履行,秉持“厚德载物”的价值观,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努力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本次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现有教育产业相互呼应,有利于提升公司良好社会形象。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 1,500 万元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2%,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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