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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01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在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 2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该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经与保荐机构协商后确定发行日期。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全体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认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 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是: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特定对象均采用现金认购方式参与股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 11,955.20 万股(含 11,955.2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 59,776.00 万股的 20%,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52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儿童之城”艺体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旗舰型幼儿园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  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48,373 42,980 “儿童之城”艺体培训中心建设 2 23,993 22,643 项目 3 旗舰型幼儿园升级改造项目 16,947 15,495 4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1,433  9,409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10,000  合计 110,746 100,527 公司自行实施秀强股份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通过全资子公司南京秀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儿童之城”艺体培训中心建设项目;通过全资子公司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旗舰型幼儿园升级改造项目;通过全资孙公司浙江秀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施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法律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发行方案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拟定了相关应对措施。 《关于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规划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资金供给和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保护了股东的利益。 《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宿迁市华夏文化博物馆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 1,500 万元在江苏省宿迁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宿迁市华夏文化博物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主要是为了传播传统孝善文化,展示中华民族的孝道演变历史,弘扬孝道在社会教化当中的作用,是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现有教育产业相互呼应,有利于提升公司良好社会形象。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宿迁市华夏文化博物馆有限公司”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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