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航钛”)前期分别与四川省川佳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四川省宏大川亿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朗润亿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四川省宏大川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川亿汇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1,436.51万元、1,681.02万元、1,528.20万元,合计借款4,645.73万元,借款担保方式为四川新航钛以其所拥有的31台机器设备作为抵押担保。
经与上述三笔借款债权人友好协商沟通,为支持四川新航钛的该等借款业务的良性延续,本次追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德阳中研钛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为四川新航钛该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7.2.11条等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上述事项已经相关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 2009年12月22日
2、注册地址:四川省什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蓝天大道3号(灵杰园区)
3、法定代表人:方德松
4、注册资本:21,213.4069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有色金属合金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四川新航钛94.28%股权,关联股东嘉兴华控祥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四川新航钛5.72%股权,四川新航钛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7、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审计数) | 2023年12月31日(审计数) |
资产总额 | 184,749.50 | 189,019.12 |
负债总额 | 216,104.72 | 216,689.00 |
净资产 | -31,355.23 | -27,669.88 |
项目 | 2024年1-12月(审计数) | 2023年度(审计数) |
营业收入 | 11,820.95 | 18,702.33 |
利润总额 | -24,678.56 | -23,707.24 |
净利润 | -25,416.90 | -23,480.09 |
8、经查询,新航钛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德阳中研钛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新航钛在川亿科技、川亿酒店管理、川亿汇丰的借款合计4,645.73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公司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81,610.47万元,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数,若取绝对值计算,占比为
669.60%。全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此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的损失。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