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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3

(截至首次授予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占首次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1吴文浩董事、副总经理25.000.87%0.03%
2杨永董事100.003.49%0.14%
3刘会增副总经理100.003.49%0.14%
4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29人)2,065.0072.14%2.85%
5预留授予部分合计572.5020.00%0.79%
合计2,862.50100.00%3.95%

(二)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占首次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1吴文浩董事、副总经理25.000.87%0.03%
2杨永董事100.003.49%0.14%
3刘会增副总经理100.003.49%0.14%
4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29人)2,065.0072.14%2.85%
5预留授予部分合计572.5020.00%0.79%
合计2,862.50100.00%3.9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

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4、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名单

序号姓名职务
1梁*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费*印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3高*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4郭*普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5何*彻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6姜*新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7李*斌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8刘*聪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9刘*刚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10刘*辉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11刘*茹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12刘*伟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13门*福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14齐*国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15四*晓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16檀*芹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17王*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18王*文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19王*洲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0吴*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1祁*晴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2徐*涛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3姚*涵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4张*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5张*军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6张*涛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7张*文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8周*亮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9苗*彦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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