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基于2024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关注募投项目的进展,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2、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部培训,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增强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意识。
附件:《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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