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红科技”、“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以及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昌红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使用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9号)批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4,60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2,262,264.1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7,737,73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04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7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0,081,011.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18,988.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414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447,737,735.85 |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462,890,752.72 |
其中:2024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 13,635,996.09 |
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 83,156,901.65 |
2022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 180,001,512.83 |
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 186,096,342.15 |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金额 | 15,929,714.42 |
减:项目结余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776,697.5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减:暂时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 0.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0.00 |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人及相关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6),以及于2024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403,618,988.49 |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310,398,103.95 |
其中:2024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 136,503,010.00 |
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 173,895,093.95 |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金额 | 7,523,974.6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00,744,859.22 |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 20,000,000.00 |
截至2024年12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0,744,859.22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与监管情况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存储和注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开户人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注销日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 深圳柏明胜 | 767974754303 | - | 2024年5月22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昌红科技 | 79260078801600001530 | - | 2023年8月17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 昌红科技 | 767974721162 | - | 2024年5月22日 |
中国银行上虞支行营业部 | 浙江柏明胜 | 368880426476 | - | 2024年5月29日 |
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与其分别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开户人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股份深圳坪山支行营业部 | 昌红科技 | 751077409705 | 136.89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坪山支行 | 昌红科技 | 79260078801800002055 | 24,562,093.24 | - |
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 | 昌红科技 | 338110100100161330 | 56,146,510.27 | - |
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 | 深圳柏明胜 | 338110100100161695 | 36,118.82 | - |
合计 | 80,744,859.22 | - |
2023年9月5日,公司、子公司深圳柏明胜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深圳柏明胜通过租赁厂房实施募投项目,但受限于租赁厂房的布局,无论是精密模具的研发、医疗洁净厂房的装修,还是生产设备的布局,公司都无法按最优的方案进行规划,也不利于引进和留住高端人才,因此,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柏明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88号335室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分期和调整投资规模的议案》,将“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进行分期实施,深圳柏明胜实施“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新增的实施主体浙江柏明胜将实施“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同时,募投项目建设期将由12个月延长至3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报告期内,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4月12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1,186,323.06元,其中投入高端医疗器械及耗
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为58,906,323.06元以及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2,280,0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082号)。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4,861,800.70元及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1,526,081.53元,置换资金总额56,387,882.23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420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于报告期内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继续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及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30亿元(含)。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方式 | 2024年末余额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坪山支行 | 79260078801800002055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合计 | 2,000.00 |
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报告期前曾发生变更,如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所述,2021年10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建设期发生调整。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昌红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昌红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对昌红科技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保荐人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重大违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范 璐 | 孔 磊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年 月 日 |
附表1-1: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44,773.77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63.6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289.0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 | 是 | 32,500.00 | 32,500.00 | 1,363.60 | 34,015.30 | 104.66 | 2024年3月31日 | 2,733.91 | 7,605.72 | 否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273.77 | 12,273.77 | 12,273.77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4,773.77 | 44,773.77 | 1,363.60 | 46,289.07 | 2,733.91 | 7,605.72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44,773.77 | 44,773.77 | 1,363.60 | 46,289.07 | 2,733.91 | 7,605.7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和投产周期较短,受医疗器械行业特性制约,新产品注册备案、客户验证及设备效率提升周期超出原计划,产能爬坡期较长,尚未完全释放,导致收入增长未及预期;2、新增固定资产年折旧成本上升,阶段性的设备调试成本增加,进而导致短期利润承压。 上述原因共同导致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二期)效益未达预期水平,后续将随产能释放逐步改善。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投项目整体建设期由12个月延长至36个月,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以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1-2: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 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前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 (一期、二期) | 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 | 32,500.00 | 32,500.00 | 1,363.60 | 34,015.30 | 104.66 | 2024年3月31日 | 2,733.91 | 7,605.72 | 否 | 否 |
合计 | 32,500.00 | 32,500.00 | 1,363.60 | 34,015.30 | 104.66 | 2,733.91 | 7,605.72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和投产周期较短,受医疗器械行业特性制约,新产品注册备案、客户验证及设备效率提升周期超出原计划,产能爬坡期较长,尚未完全释放,导致收入增长未及预期;2、新增固定资产年折旧成本上升,阶段性的设备调试成本增加,进而导致短期利润承压。 上述原因共同导致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二期)效益未达预期水平,后续将随产能释放逐步改善。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附表2: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40,361.90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650.3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039.8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26,500.00 | 13,302.23 | 5,210.97 | 8,039.95 | 60.44 | 2025年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 | 否 | 34,000.00 | 17,196.80 | 8,439.33 | 13,112.85 | 76.25 | 2025年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9,500.00 | 9,862.87 | - | 9,887.01 | 100.2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0,000.00 | 40,361.90 | 13,650.30 | 31,039.81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80,000.00 | 40,361.90 | 13,650.30 | 31,039.8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目前处在建设期,公司未正式投入生产。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 (二)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 (二)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