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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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鉴证报告 | 1-2 | |
二、 三、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件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1-9 1-2 1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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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L10158号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红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昌红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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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昌红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昌红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昌红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昌红科技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蔡晓丽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陶国恒
2025 年4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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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9号)批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4,60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2,262,264.1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7,737,73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041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9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7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0,081,011.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18,988.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414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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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项 目 | 2024年度 |
募集资金净额 | 447,737,735.85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 449,254,756.63 |
减:报告期内使用的募集资金 | 13,635,996.09 |
其中: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 | 13,635,996.09 |
减: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 0.00 |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金额 | 15,929,714.42 |
减:项目结余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776,697.55 |
截至2024年12月3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0.00 |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项 目 | 2024 年度 |
募集资金净额 | 403,618,988.49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 173,895,093.95 |
减:报告期内使用的募集资金 | 136,503,010.00 |
其中: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 | 52,109,684.56 |
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 | 84,393,325.44 |
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减: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 20,000,000.00 |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金额 | 7,523,974.68 |
截至2024年12月3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0,744,859.22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监管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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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拟开户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其中:
(1)2021年4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柏明胜)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12月17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柏明胜)、中天国富及中国银行上虞支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2023年9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深圳柏明胜、浙江柏明胜)、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及存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中国银行上虞支行营业部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均未发生变化。
(4)2023年9月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授权,公司、中信证券及募集资金开户及存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坪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深圳柏明胜、中信证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与存储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存储和注销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注] | 存储方式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注销日期 |
本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92600788016 00001530 | 活期/存单 | 0.00 | 2023/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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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注] | 存储方式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注销日期 |
本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 767974721162 | 活期/存单 | 0.00 | 2024/05/22 |
深圳柏明胜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 767974754303 | 活期/存单 | 0.00 | 2024/05/22 |
浙江柏明胜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营业部 | 368880426476 | 活期/存单 | 0.00 | 2024/05/29 |
合计 | 0.00 |
注: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与其分别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方式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注销日期 |
本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深圳坪山支行营业部 | 751077409705 | 活期/存单 | 136.89 | 不适用 |
本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坪山支行 | 792600788018 00002055 | 活期/存单 | 24,562,093.24 | 不适用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 | 338110100100161330 | 活期/存单 | 56,146,510.27 | 不适用 |
深圳柏明胜 | 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 | 338110100100161695 | 活期/存单 | 36,118.82 | 不适用 |
合计 | 80,744,859.22 |
3、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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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方式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本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坪山支行 | 792600788018 00002055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合计 | 20,000,000.00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简称可转债募投项目)情
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见附件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深圳柏明胜通过租赁厂房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但受限于租赁厂房的布局,无论是精密模具的研发、医疗洁净厂房的装修,还是生产设备的布局,公司都无法按最优的方案进行规划,也不利于引进和留住高端人才,因此,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浙江柏明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88号335室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分期和调整投资规模的议案》,将“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进行分期实施,深圳柏明胜实施“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新增的实施主体浙江柏明胜将实施“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期将由12个月延长至3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可转债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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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1,186,323.0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投入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为58,906,323.06元以及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2,280,0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082号《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已于报告期内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转债募投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76,697.5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办理销户手续,公司尚未使用的可转债募投项目资金余额为0.00元。
8、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定向增发募投项目)情
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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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见附件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定向增发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4,861,800.70元置换预先投入定向增发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投入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为11,712,619.69元、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43,149,181.01元以及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1,526,081.53元(不含税)。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56,387,882.23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420号《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定向增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专项报告 第8页
2023年9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亿元(含2.50亿元)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3.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继续使用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及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30亿元(含3.30亿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8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亿元(含5.00亿元)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定向增发募投项目资金余额为100,744,859.22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理财户余额为2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80,744,859.22元。
8、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定向增发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历年曾发生变更,如本报告“三、(一)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所述,2021年11月及12月,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建设期发生调整。
专项报告 第9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
附件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件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2025 年 4 月 24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1页
附件1: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44,773.77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63.6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289.0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 | 是 | 32,500.00 | 32,500.00 | 1,363.60 | 34,015.30 | 104.66 | 2024年3月31日 | 2,733.91 | 7,605.72 | 否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273.77 | 12,273.77 | 12,273.77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4,773.77 | 44,773.77 | 1,363.60 | 46,289.07 | 2,733.91 | 7,605.72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44,773.77 | 44,773.77 | 1,363.60 | 46,289.07 | 2,733.91 | 7,605.7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1、募投项目分期: 深圳柏明胜通过租赁厂房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但受限于租赁厂房的布局,无论是精密模具的研发、医疗洁净厂房的装修,还是生产设备的布局,公司都无法按最优的方案进行规划,也不利于引进和留住高端人才。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厂房空间受限,无法充分使用募集资金,因此将“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进行分期实施,深圳柏明胜实施“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新增的实施主体浙江柏明胜将实施“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为浙江柏明胜前期项目“高分子医疗耗材产业园”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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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募投项目原有实施地点深圳柏明胜厂房已基本建设完毕,公司新增浙江柏明胜为实施主体,新增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为实施地点。 因此,募投项目整体建设期由12个月延长至36个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投项目整体建设期由12个月延长至36个月,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以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第1页
附件2: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 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前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 (一期、二期) | 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 | 32,500.00 | 32,500.00 | 1,363.60 | 34,015.30 | 104.66 | 2024年3月31日 | 2,733.91 | 7,605.72 | 否 | 否 |
合计 | 32,500.00 | 32,500.00 | 1,363.60 | 34,015.30 | 104.66 | 2,733.91 | 7,605.72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 (一)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未达计划进度的原因主要是: 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和投产周期较短,受医疗器械行业特性制约,新产品注册备案、客户验证及设备效率提升周期超出原计划,产能爬坡期较长,尚未完全释放,导致收入增长未及预期; 2、新增固定资产年折旧成本上升,阶段性的调试成本增加,进而导致短期利润承压。 上述原因共同导致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二期)效益未达预期水平,后续将随产能释放逐步改善。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1页
附件3: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40,361.90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650.3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039.8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26,500.00 | 13,302.23 | 5,210.97 | 8,039.95 | 60.44 | 2025年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 | 否 | 34,000.00 | 17,196.80 | 8,439.33 | 13,112.85 | 76.25 | 2025年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9,500.00 | 9,862.87 | 9,887.01 | 100.2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0,000.00 | 40,361.90 | 13,650.30 | 31,039.81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80,000.00 | 40,361.90 | 13,650.30 | 31,039.8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目前处在建设期,公司未正式投入生产。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2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 (二)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 (二)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大于100%,主要是因为对应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24.1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