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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森生物: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1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599,348,541股为基数进行。

2、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10股=1,599,348,541股×0.10元÷10股=15,993,485.41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情况及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5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公司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均

未发生变动,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无需调整分配比例,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99,348,54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股本1,599,348,5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599,348,541股,分红后总股本为1,599,348,541股。本次权益分派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七、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新路395号

邮政编码:650101

联系人:刘宇然、杨永祥

电话:0871-68312779

传真:0871-6831277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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