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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境:2025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陕西监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通知》(陕证监发〔2011〕104号)的有关规定,现结合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5年度投资者管理计划。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原则: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公司应披露信息。

(二)公平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确保投资者可以平等的获取同一信息,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公正原则:信息披露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和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的原则,不提供、传播虚假信息,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的误导。

(四)保密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投资者关系管理不得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不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和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五)成本效益原则:在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的基础上,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同时尽量控制信息沟通的费用。

二、公司通过各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争取达到的目标

(一)通过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的沟通,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树立公开、透明、诚信的公司形象,进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二)推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营造诚信互利的氛围,形成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四)通过加强对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服务质量和业务能力进而宣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责任人和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组织及协调工作,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公司其他部门配合董事会秘书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四、2025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措施和日常工作

(一)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明确:(一)负责市值管理的具体部门或人员;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三)对上市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或者其他适用指标及上述指标行业平均水平的具体监测预警机制安排;(四)上市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的应对措施等事宜。

(二)加强能力建设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重点加强专职人员能力建设及外董履职支撑。一方面,关注深交所、陕西局、陕上协等机构的培训安排,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持续提升专业能力。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实地调研,最新行业、战略、政策资料分享等多种形式强化外董履职支撑,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市值管理夯实基础。

(三)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5年,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监管要求,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和公司重大事项等其他临时报告,确保股东及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认真做好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重点加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宣贯和标准化管理,对各业务口、各子公司的重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重大合同、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尤其是重大诉讼、关联交易、重大合同信息,落实向董事会办公室报送的标准和工作机制,如触发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条件的,按要求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并及时披露,对需履行持续性信息披露事项,做好信息披露的持续跟踪管理工作,完整、准确、及时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重要信息。

(四)组织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专项活动

1、组织筹备股东大会,积极为中小投资者参会创造条件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规范股东大会召集、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做好登记、会议记录等工作;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积极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会创造条件;在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不向参会者披露任何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做好投票结果的分类统计和披露,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维护其合法的股东权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投资者来访调研流程。除应邀参加证券公司研究所等机构举办的投资策略分析会等情形外,当公司与机构及个人进行直接沟通的,应监管要求,收集调研机构及个人出具单位证明和身份证等资料,并要求其签署承诺书。积极组织投资者调研、路演、反路演等活动,合理、妥善准备交流素材或参观流程,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战略、业务和经营情况,并确保不向投资者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两个交易日内及时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提交指定网站披露。

3、根据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时制定实施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提升投资者价值回报。

4、按时间、按要求参加陕西地区现场业绩说明会,积极组织业绩说明会,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直接交流和沟通,让投资者更全面、详细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

(五)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工作

1、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陕西证监局和深交所有关投资者管理的政策和要求,做好交流和沟通,及时向监管机构汇报重大情况。

2、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及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3、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做好证券相关法规培训和宣传工作,积极响应国家和陕西省普法宣传,根据要求开展形式丰富、通俗易懂的投资者教育宣传活动,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并理性投资。组织好内幕交易警示学习,并做好公司董监高定期学习培训工作。

4、专人负责中国证监会“12386热线”和转办来的事项,积极在规定时限内协商办结投资者的投诉事项。

5、做好公司资本市场舆情监控工作,收集新闻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确保对公司的报道符合公司实际,以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导致股价出现异动,及时做

好内部沟通和危机管理,依法履行相关报道可能引发的信息披露义务。

6、密切关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的投资者提问,认真进行答复,及时处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的相关信息,了解投资者关注事项。

7、做好董事深入公司现场调研的接待;做好来访、调研人员的接待以及投资者来函、来电的答复,公司投资者关系专线:010-83052343,传真:010-62269659。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在资本市场发生波动时,引导投资者客观看待行情波动,理性认识市场,树立健康的投资理念。

8、定期统计分析公司在册股东持股情况,为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提供依据。

9、持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全面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水平,让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增强对公司的认知。

2025年,公司将通过开展上述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项工作,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良性互动,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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