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50,021,112.2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554,829.08 元。鉴于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为了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当前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便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使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公允的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