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公告了公司董事韦余红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姚骏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10月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1,9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85%。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韦余红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姚骏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以及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韦余红 | 集中竞价 | 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 | 36.1625 | 400,000 | 0.0705 |
姚骏 | 集中竞价 | 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 | 35.0603 | 101,900 | 0.0180 |
公司董事韦余红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姚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韦余红 | 合计持有股份 | 1,611,944 | 0.2841 | 1,211,944 | 0.213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2,986 | 0.0710 | 2,986 | 0.000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08,958 | 0.2131 | 1,208,958 | 0.2131 | |
姚骏 | 合计持有股份 | 407,732 | 0.0719 | 305,832 | 0.053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1,933 | 0.0180 | 33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5,799 | 0.0539 | 305,799 | 0.0539 |
注: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韦余红先生、姚骏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未超出减持计划约定的减持数量,本次减持未违反其相关减持承诺,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韦余红先生、姚骏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韦余红先生、姚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