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经于2025年5月2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 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0号嘉联支付大厦11楼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11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8人。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祥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喆芳女士、监事李林杰先生、张金燕女士、田丽满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董事石晓冬、韦余红、孙彤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等相关公
告。
(二)《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董事石晓冬、韦余红、孙彤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授权董事会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草案中列明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及行权价格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4、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以及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7、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
介机构;
9、授权董事会在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或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决议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因董事石晓冬、孙彤、韦余红是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以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进行相应修改,修订总则、经理、股东会等相关制度,调整优化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设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五)《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拟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津贴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同时根据规定新增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独立董事陈京琳、杨小平、曲建已经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将本次董
事会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