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4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17日。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考虑到本次发行的当前进展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推进,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6年3月17日。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以及授权内容不变,并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1日